瑞达新能源述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中输配电价管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4-11-26 阅读:0 来源: 瑞达新能源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中输配电价管制研究

  我国传统的电力产业集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为一体,是一种具有较强自然垄断性的产业。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的状况开始逐渐被打破。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输配电价格的管制。本文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输配电价管制进行了研究,目的是希望能够使我国电力行业继续保持高质量稳增长可持续的发展,为电网改革筑牢基础,从而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力行业的自然垄断性逐渐被打破,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初露雏形,因此,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管制方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其中输配电的价格管制受到影响较为显著。在电力改革的过程中,既要始终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还要充分的利用竞争机制和价格手段,促进电力工业经济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国的电力产业改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电力改革进度缓慢、电力企业改革目标不清晰、缺乏必要的可操作的配套政策等等,必须要采取相关措施,提高电价管制政策的合理性。1输配电价管制对输配电价进行管理管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有序竞争、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通过多方面的管制以及多种措施,降低企业和电力用户的用电成本,发挥市场价格调节供需的作用,推进电力市场的公平透明开放,提升电力企业服务质量。依据经济学理论,价格必须要在边际成本的基础上建立,但是由于输配电价格体系较为特殊,因为电力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效应、成本弱增性的特点,这就导致其边际成本曲线始终向右下倾斜,使边际成本总是低于平均成本。虽然边际成本可以决定输配电价格管制水平,但实际上,边际成本定价并不能保证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无法实现维护企业发展潜力的目标。因此,对于输配电企业的电价管制,要在平均成本的基础上定价,输配电企业的报价要能够反映成本,才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现阶段,电力企业在输配电价上实行的是由政府监管、统一定价的模式,电网公司在这一电力交易环节上是实施主体,政府是监督主体。如果没有政府的监管,电网公司处于垄断地位,就会使电力市场化改革在深水区停滞不前、无法继续推进,而销售电价更是不会降低。在目前对输配电价的管制措施中,主要使用的是成本加成的方法,也就是政府在一定期间严格审核成本,然后按照社会平均资本报酬率核定利润。可以看出,在这种公共管制价格措施下,对价格的制定要以受管制企业向政府所提出的成本报告为依据的,但是成本函数是输配电企业的私有信息,因此成本报告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也许企业会为了最大限度的追求经济利益,出现虚报成本的现象,这时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管制就难以发挥作用,从而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导致管制过程中的政府管制失灵。在对企业的管制过程中,电力市场中管理者与输配电企业、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目前对企业管制过程中无法避免的问题,影响了电力市场的健康、和谐、稳定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影响了电力调度的经济性,因此改变电力市场化改革种输配电价管制模型,设计一种带有激励效应的解决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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